縣幽公事稀,庭草是山薇。
足得招棋侶,何妨著道衣。
野泉當案落,汀鷺入衙飛。
寺去東林近,多應隔宿歸。
縣衙公務清閑少,庭院青草似山薇。 足以招來棋友對弈,何妨身著道士衣。 野泉潺潺流過案前,汀洲白鷺飛入衙扉。 寺院距離東林很近,多半隔夜方能歸。
此詩藝術特色有三:一是空間設計巧妙,由衙內(庭草、案)擴展到自然(野泉、汀鷺)再延伸到宗教空間(東林),形成三重境界;二是服飾意象的運用,"道衣"暗示亦官亦隱的雙重身份;三是數字對比,"稀""多應"等虛詞強化閑適感。需要注意"隔宿歸"并非指官員擅離職守,而是唐代地方官休沐制度的體現,反映詩人對吏隱生活的向往。
全詩以"幽"字為眼,通過五組意象構建閑適意境:首聯以"公事稀""山薇"定調;頷聯"棋侶""道衣"顯文人雅趣;頸聯"野泉""汀鷺"動靜相生;尾聯"東林寺"暗示禪意。對仗工整中見流動,白描手法展現水墨畫般的江南官舍景致,體現晚唐山水田園詩清麗淡遠的風格。
此詩作于鄭谷任江州(潯陽)屬官時期。唐代中后期地方官務漸趨清簡,詩人通過描寫姚縣令閑適的衙署生活,反映當時士大夫追求隱逸的情趣,同時展現九江一帶山水與人文交融的特色。